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在企业内部反腐案例通报中,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占比较高,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、犯罪主体范围、犯罪行为特征、罪名主要特征及量刑处罚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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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法律规定
《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】规定:
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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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主体范围
即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”,包括非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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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行为特征
即行为人必须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
①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
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组织、领导、监管、主管、经管、负责某项工作的便利条件。
②“索取他人财物”
主要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,向他人索取财物。
③“非法收受他人财物”
主要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权力,接受他人主动送予的财物。
④“为他人谋取利益”
从谋取利益的性质上看,既包括他人应当得到的合法的、正当的利益,也包括他人不应当得到的非法的、不正当的利益;从利益的实现方面看,包括已为他人谋取的利益、意图谋取或者正在谋取,但尚未谋取到的利益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“为他人谋取利益”,构成犯罪的,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:
1) 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;
2) 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;
3) 履职时未被请托,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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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名主要特征
① 侵犯的客体
是公司、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;
② 客观方面
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行为;
③ 犯罪主体
是特殊主体,即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;
④ 主观方面
表现为故意,即公司、企业、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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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刑处罚标准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,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,即可立案追诉;量刑标准是涉案金额不低于六万元即达到数额较大起点,四十万元即达到数额巨大起点。
在集团大力宣传廉洁从业的背景下,还有小部分员工认为,廉洁从业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,作为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好处,最多是违规而不违法。殊不知这些“好处”属于商业贿赂行为,不论是“收取回扣”还是“送好处费”的人,都已触及法律底线。面对利益诱惑要守得住初心!